为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形成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rszdc@nfra.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准入司(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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