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中融德汇(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公示期满一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完成情况报告的注销条件,协会将注销该4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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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中融德汇(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达到公示期满一个月且未主动联系协会并完成情况报告的注销条件,协会将注销该4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以及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基金合同的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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