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规院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目的是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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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水规院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水规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4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目的是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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